据巫旻所言,他才是那个莫名中枪的无辜者。
五天前,也就是6月22日的凌晨,大约三点左右,他和e一起回到他在城中村里租住的套间,一开门就看到乔兰亭死在了他的房子里。
乔兰亭浑身都是伤口,衬衣高高撩到胸前,肚子那儿扎了个洞,出血量虽然不多,但淋淋沥沥抹得到处都是也不知死了多久,反正血迹已经干了。
最要命的是,巫旻用来做内雕的内窥镜的袋子就放在死者身边,里面好几样工具都有被使用过的痕迹,鞘套里头更是塞了根穿刺针,沾满鲜血,握在了死者的手中。
巫旻当场就吓跪了。
我本来想报警的,但e说不行!
巫旻抱着脑袋嗷嗷地哭,哭得那叫一个凄惨,连带着叙述都变得支离破碎。
但警察们好歹还是听懂了。
在e阻止巫旻报警并晓之以利害关系之后,两人决定趁夜将乔兰亭的尸体丢到野外去。
巫旻本来就计划着在展览开始前搬到e给他安排的新公寓,大部分行李都已经打包好了。这方便了二人收拾满屋的斑驳血迹,同时也有现成的材料来打包乔兰亭的尸体。
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屋子外面就停了一辆租来的小皮卡,很能装,且不是他们自己的车牌,正好可以用来运送死者的遗体。
于是天时地利与人和具备,两人将乔兰亭的尸体用大尺寸的帆布袋装了,塞进皮卡里,趁着夜色把人运到二乔山的后山处,丢进了山涧里。
抛尸地是e选的。
她之所以要挑二乔山的后山作为抛尸地,是因为她是土生土长的鑫海市人,念书时就住在二乔山附近,比较了解那一带的情况。
当时e很笃定地告诉巫旻,那旮旯很偏僻,尸体扔在那儿一年半载都不会有人发现。
等被人找到时,乔兰亭怕是都已经烂成一堆白骨了,警察光是要查清他是谁就要费老鼻子力气到时候证据早就被他们清理得干干净净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没人会怀疑他们。
巫旻觉得e出了个很棒的点子,于是毫不怀疑地就接受了这个安排。
然而两人的运气非常背。
已经好几年没再去过二乔山后山的e不知道,那条山涧早就被爱喝山泉水的附近居民当成了取水点,隔三差五就会有登山健步的叔叔阿姨们带着水桶水瓶路过。
于是不过才抛尸了不到半日,警察就发现了乔兰亭的尸体。
没腐败的尸体要确定身份的方法多了去了,警察很快就锁定了乔兰亭的身份,并且找上了e的老板杜思昀。
当时e其实是非常慌的,但这位姑娘确实神经强韧且很有点儿行动力,即便警方步步紧逼,她也仍然在努力试图掩盖这件事。
首先,她趁着警察还未注意到巫旻的存在时,吩咐对方一定要彻底将自己旧屋里的血迹清理干净至少绝对不能让房东或下任租客注意到异常。
其后,趁着小皮卡还在的时候,她让巫旻把凶器也就是那架内窥镜,以及其他可能沾到死者血迹的所有物品在夜深人静时全都丢到离他们家有些距离的垃圾站去,好毁尸灭迹。
最后,e更是安排巫旻赶在周日下午匆匆搬家,试图从此摆脱真正的案发地。
然而巫旻扔了凶器,却没记得连电脑都一起扔。
事实上,内窥镜之所以得名内窥镜,是因为它的顶部装有一个微型摄像头,可以将它拍到的影像通过软件处理系统实时传送到配套的显示屏上,代替人眼看到物品内部的情况。
巫旻买的内窥镜是直接连电脑的,警察只要打开他的系统一查,就能知道他用过什么型号的内窥镜。
可怜的艺术家百口莫辩,只得乖乖交代了自己把凶器和物证丢弃到了哪里。
好在巫旻的内窥镜是在26日早上扔的,27日二人就被拘了。
垃圾站的工作人员在清理垃圾时捡到了窥镜。
他们一看就知是肯定不便宜的东西,于是把它们完好无损地保留了下来,警察一找上门的时候,就直接拿出来了。
警察把内窥镜送到了法研所。
接下来的事情,对法医们来说简直驾轻就熟。
柳弈他们很轻易地就在内窥镜的鞘套和穿刺针上发现了血迹,并采集到了属于乔兰亭的dna,再对比过遗体上的伤痕与窥镜的形状之后,已能百分百断定它就是在乔兰亭身上造成致命伤的凶器了。
况且,警察们还不止只有这么一个证据。
喏,你们要的结果。
柳弈将两页纸递给戚山雨,心疼自家小戚警官的劳苦,一个没忍住,伸手替他揉了揉太阳穴,忙了一晚上,真是够呛吧?
还好。
戚山雨倒不是在逞强,而是当真觉得自己确实还好。
毕竟案子进行到这一步,已经基本水落石出了,剩下的只是将所有证据汇总而已。
破案的满足与轻松,是足以抵消疲倦的良药。
戚山雨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