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第2/3页)

夫子,由陆夫子接下这桩“因果”。

因此,现在的沈毅已经有了“免死金牌”,不必再藏着掖着,可以正大光明的四处活动了。

再者说了,如果在书院里躲着不敢见人,反倒有些奇怪。

沈毅手里的几只烧鸡,是他在路边的店里买的,大概与当初陆小姐送进牢里的那只烧鸡是同一家店。

这一次,沈毅足足买了四只。

那些小朋友一共有六个,年纪都不大,四只烧鸡应该足够他们美美的吃上一顿了,倒不是说沈某人抠门,不舍得买六只,实在是放在手里不怎么好拎。

沈大公子装模作样的在城里转悠了几圈之后,最终进入到了那个小巷子,在小巷子的尽头,寻到了这群孩子的落脚处。

一个破破烂烂的小屋子。

这个小屋子,应该是一处废弃的祠堂,坐落在巷子深处,虽然也算是个容身之处,但是缺砖少瓦,连门都只剩下一扇,很是寒酸。

到了冬天,这种房子是有可能会冻死人的。

沈毅走到这只剩下半边的房门门口,并没有直接走进去,而是伸手敲了敲门。

很快,那个带头的孩子许复,便从里面走了出来,他抬头看了看沈毅,长长的松了口气。

很显然,他这几天也担心沈毅是个不守信用,满嘴空话的骗子。

现在沈毅回来了,他便放下心了。

因为沈毅回来找他们,就代表他会兑现自己的诺言。

沈七公子把手里的四个油纸包递了过去,呵呵一笑:“这是陈记的烧鸡,很是出名,你拿去给他们分一分。”

许复咽了口口水,伸手接过这几个油纸包,然后对着沈毅微微低头:“谢谢沈公子。”

说完这句话,他提着四个油纸包走进了破屋里,没过多久便从屋子里里面走了出来,来到了沈毅面前,低头道:“沈公子……”

沈毅有些诧异的看了看许复,笑着问道:“你没有吃?”

许复低头道:“我刚吃了馒头,不饿。”

说完这句话,他犹豫了一下,开口道:“沈公子,我们没有按照你的要求去做,那天我们出去唱了一天,后来我再出去,发现城里很多地方都在唱这首歌,我便没让他们再出去了。”

“你们做的很好了。”

沈毅面色平静,淡淡的说道:“记住,从现在开始,你们不记得这首童谣,这首童谣也跟你们完全没有任何关系,提都不许提起,知道了么?”

许复若有所思,低头道:“知道了。”

“过两天我会再进城来,给你们找一个住处,给你们买几身干净衣裳。”

沈七郎笑容温和。

“等你们收拾干净了,我教你们一门营生,你们学会了之后,就去玉带湖那里摆摊。”

出大事了!

父亲沈章离开江都之前,给了沈毅一小袋金子,这袋金子虽然不是特别多,但是换成银子应该能换到一百两左右。

一百两钱,足够一个中人之家花上好几年时间了。

因此,沈大公子目前是不缺钱的,不仅不缺钱,他还有闲钱来“接济”这几个江都城里的小朋友。

毕竟他以后是要在江都厮混的,也需要一些帮手,这些小朋友虽然年纪不大,但是比沈毅这个“原身”其实小不了几岁。

几个人当中,为首的许复,也就比沈毅小两岁而已。

帮他们讨个生计,一方面是他们传播童谣的报酬,另一方面沈毅也需要做点小生意来让自己的腰包鼓起来。

毕竟一百两银子,如果平时吃用,自然是很够用,但是真碰到什么事情的时候,一百两银子就不是那么起眼了。

而沈毅,将来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很多,积攒一点家底。

给这些孩子找房子是很容易的,毕竟江都这种大城市,房屋租赁行业已经很成熟了,不过沈毅没有亲自出面,而是通过地头蛇田伯平,在江都找了一间不大不小的院子。

田老八在江都人脉很广,到了傍晚时分就找到了一间院子,价格也不是很高,报给沈毅的价格是十两银子一年。

江都的房子,一般都是一年起租,对于这一点沈毅没有多说什么,痛痛快快的给了钱。

给完钱之后,沈毅带着几个小朋友来到了院子门口,让许复带着几个小孩先进去。

田伯平也站在门口,先是看了看进去的几个小孩子,然后又看向沈毅,问道:“公子与这些孩子有亲?”

沈毅摇头,开口道:“那天在路边凑巧碰到的,几个孩子无家可归,连吃饭都成问题了,见着可怜,就想着帮一帮。”

田伯平闻言,微微摇头,叹了口气:“公子菩萨心肠,让人敬佩,但是世上可怜人太多太多了,帮之不尽的。”

说到这里,他又看了看沈毅,对着沈毅笑了笑:“不过公子你这个年纪,会做这些事情也不奇怪,我田某人是佩服的。”

说到这里,他用右手从怀里掏出一块三两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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