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唯有时间之中,玫瑰园里的时刻,
“凉亭透彻于雨声淅沥下的时刻,
“穿堂风中的教堂笼浸在烟霭里的时刻,
“才会被亿起;同过去与未来相关联。
“时间被征服只有通过时间……”
——ts艾略特《四部四重奏?焚毁的诺顿》
我迷迷糊糊醒着,一时间忘了这是什么时候。
可是我应该记得的,我不太能分得清白天和黑夜,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昏睡了多久。脚步声从远处传来,一点一点的近了,房间里没有光,我看不清来人,甚至连眼睛都睁不开。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自己侧躺着,应该是躺在羊毛毯子上,但是手根本抬不起来。身体也非常疲乏。
一只手抬起我的下巴,没有温热的体温,我感觉到一个人靠近我,用一只手托住我的背部把我抬起来。
我想逃。
一阵刺痛从颈间传来,我闻到血的味道。霎时间我清醒过来,想起自己在哪里。
这儿是血族的领地。而我,则是这儿的一个人类俘虏。失血的感觉是眩晕和痛苦,就像氧气被活生生抽走了一样,可是我没法反抗,也根本没打算反抗。伴随着失血而来的是莫名可笑的清醒,我意识到自己必须面对,面对自己的选择,面对不可失落的负罪感,面对面前的这个人,或者说,血族。
她叫克洛里斯。我不知道她姓什么,血族王族的姓我是不知道的,或许她现在也不叫这个名字。因为克洛里斯的名字是我取的,也就是古希腊神话中花神的名字。可是我现在也只能在她的索取中喘息,压抑失血带来的痛苦。
我忍不住呜咽了一声。
她的回应是将那只抬起我下巴的手一点一点往下移,从下颚线到耳廓,直到抚上我的脖颈。最初想逃的想法已经消逝,我清楚自己跑不掉的。我现在能感觉到自己的脖子上戴着颈环,她正是摸到了那个东西,然后轻轻摩挲着。我动了动僵硬的眼珠往身上瞥去,然后发现自己也相当于没穿什么衣服,只有一件薄纱制成的连衣裙,很短,正好到大腿根部,用一条很细丝带充当束腰。
真是……不如什么都不穿。
但这也真符合克洛里斯的审美尤其对我的。她以前就喜欢看我穿极其轻薄的衣服,她知道我会跳脱衣舞,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想她对我,根本没留有什么以前的剩下的多余的念想。被大火烧毁的玫瑰园,终结了一切过去的往事。
可是我很清楚我的罪过,我只能通过这种方式让她满意一点,我亏欠她太多,她还活着,对我来说就足够了。
不久,她放开了我。我脱力倒在地上,她站起身,看着我。
我知道她在看我,黑暗中我看清楚了她琥珀色的眸子,就像以往一样,看见她的双眼就知道她在我身边。普通血族的眼睛是红色,血统越纯正颜色越纯净,只有王族才会有琥珀色的眸子,这还是不久前艾兰告诉我的。
——我想这也是她能混入人群的原因吧。
她转身离开,去点了一支蜡烛,用考究的金色花托托住,放在地上,就在我身边不远。
我不清楚她在想什么,也不会问,充其量就是日后大概要面对无休止的囚禁和凌辱,忍一忍也就过去了,等到她厌倦的那天就会是我的死期,我想也不会太远。
艾兰那个老家伙说我散漫和无所谓的精神无药可救,我想她说对了。
只是没来得及跟她好好道个别。
但不要紧,听几个朋友商议说,她以前的朋友和学生凑钱把她送去了卡马尔庄园,在那儿她会很安全。
我想我该想想怎么面对克洛里斯。毕竟我与她时隔多年再见,到现在说过的唯一一句话还是“你放了他们我任你处置”,在我成为俘虏前。后来他们交换了停战协定,我被血族的人带走,押入地牢,昏迷过去之前再没见过她。
再醒过来就变成了现在这种样子。我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虚弱到这种程度,连爬都爬不起来,更何况刚刚还被吸了血。
说起来这样的感觉也不是特别陌生。我很早就知道克洛里斯是血族。有一次去花园采玫瑰,我被玫瑰的尖刺划破了手,她盯着染血的花枝看了很久。我知道她的自制力很好,我把玫瑰枝上的血清理干净她都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动作。
我很想念一起在玫瑰园里嬉戏的日子,那个时候她被当成普普通通的人类小女孩,我则是救了她的好心人家的大小姐,我们很聊得来,晚上也一起睡,一起跑到屋顶上看星星,跑去玫瑰园里捉迷藏——对,晚上,她总是能找到我,而我一次都没能找见她。只是现在身份变了,我成了血族的阶下囚,她则是这里高高在上的王。说起来我还是很为她高兴,至少她可以摆脱原来东躲西藏的日子,至于我自己,那就不是我能决定的了。
我现在还躺在地上呢。
“姐姐。”悦耳的声音自上方传来。我听出克洛里斯话里的笑意,微微转头看过去。烛火很亮,足够我看清她的脸。她站着,居高临下看着我,也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