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我不爱看外国的书,总觉得译过来的语言不是人话,不知道是外国人不说人话,还是译者不说人话。名著就不跟它计较了,虽然不是人话,但是人事儿,能从国外大老远地传过来,还久?考验,看的时候费点儿劲就费点儿劲吧,碰着便宜的,买几本备着,看不完给儿子看,儿子看不完给他儿子看,只要书不烂,能传几代传几代。外国的流行文学就算了,不花冤枉钱了,每年买本诺贝尔就够了。银行不一定是放钱最安全的地方,书市是我买书最多的地点,在这买的书,至少占我全年购书总量的三分之一。几百块钱在书店确实买不了多少书,但是在书市至少能买到两倍的书,平均价格在五折以下。每次书市,我都拎几袋子书回家,手勒出印儿,内心满足。把这些书搬回家,就等于把思想带回家,把它们立在书架上,随时武装头脑。这次整理买回来的书时我才发现,床边放的几本书竟然还是上回从书市买的。前两天还有记者问我,作为一个青年作家,一年看多少书?最近这一年事儿多,没怎么看,为了不让人说我连阅读都没有,还写东西呢,也好意思?我咬了咬牙,一狠心说:十本(四舍五入得来的)。其实,整本看完的,也就五六本。当然,有些书我也会,看几篇短文或几十页,没劲就放下,这些不算在内,还有漫≈ap;ap;“。其实我巨想看,就是没时间。不能再这么干了,买书固然重要,但买是为了看的,光买不看,老想着以后再说,这不行,现在能进步就得及时进步,人生苦短,马上就二十七了,就说活到八十,刨去临终前和病魔作斗争的那段岁月,我也就能看五十年的书了,按这个阅读速度下去,这辈子只能再看三百本书了,也许书架上的这些书都看不完。看来不能把看书当作迟早的事儿了,从此没有以后了,只争朝夕吧,把逛书市的时间用来看一本书,收获比买一柜子书大,这和少说多做是一个道理。就说书放在那,开着门窗,知识也不会跑掉,但终究不是自己的,就像图书大厦的?理,他要是不看书,一样是个傻逼,所以,我决定,在把这次买的书看完之前,如果地坛再有书市,除非为了吃里面卖的羊肉串,否则我绝不进去。但这个决定也只能现在说说,因为看书的人都知道,书对人的诱惑是何等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