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第1/2页)

那之后的几天,秦越心情更加糟糕,不怎么愿意见人,连雨也不看了,整天将自己锁在二楼拐角处的那个房间里。

小窈有心想问几句,但每每见了秦越那副模样,就不忍心再问出口。

不过随着她在民宿打工的时间越来越长,她渐渐就知道了隔壁那个神经病嫌恶老板的原因——那人认为老板是个喜欢男人的变态。

在当时那个时候,不结婚在别人眼里都是有罪的,会被人指指点点戳弯脊梁骨,更何况是男人喜欢男人、女人喜欢女人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

放在他们这个小岛上,那简直是罪大恶极。

小窈起初也纠结了一阵,她不愿意相信那人的话,觉得那人是红口白牙污蔑老板。

但又忍不住总想这件事,以至于那段时间她都不太敢看老板。老板大概也发现了,之后几天便整日躲在房里,尽量不同她接触。

有一天,老板终于从房间出来,递给她一个很厚的信封:“如果介意的话不用勉强,这是工资和奖金。”

【作者有话说】

小窈:“老板娘。”

小窈:“咦,这三个字真烫嘴。”

林宝:“好听、爱听、多叫。”

(解决下陈年旧怨,然后带哥哥治腿去~)

小窈没有接那个信封,因为她突然想明白了,不管老板是喜欢男人还是女人,都是她的老板。

在她无家可归无处可去的时候,是老板将她捡了回来。老板是很温柔很温柔的人。

也是在那时,她终于明白老板为什么总是不愿意出门,一来肯定是因为车祸的伤痛,二来则是因为周围的人都躲着他、避着他,如果每次面对的都是那样的恶意,出门就变得没什么意思了。

尤其是隔壁那个神经病,今天放鸡、明天放鹅、放狗,要不就自己站在门口,在秦越经过时说一堆恶心人的话。存心给秦越找不痛快。

“不过那家的姐姐是个好人,知道那些事后拿着竹竿满院子抽那个神经病,林先生您是没看见,那场面可太爽了,我在隔壁听着,简直想拍手称快。”

这些事在小窈心里憋了好多年,一直找不到人说,这会儿终于能一吐为快,就倒豆子一样全说了出来。

“后来有次那个神经病和老板还打了一架,那之后没多久,他们一家子就搬走了,只偶尔才回来住几天。”

林钦舟眉间凝着郁色:“打架?”

他哥这个样子,怎么打?

“具体我也不清楚,他们打架那天我正好请了半天假,回学校处理点事情,结果刚走到院子里就看见那个神经病骑在老板身上,照着老板的脸打了一拳,但是老板不服输,抱着人强压在地上,两人就滚在地上扭打起来。”

“老板那个样子,当然不是神经病的对手,我过去拦,拦不住,还被推了一把摔破了膝盖,只能跑隔壁去喊人,幸亏那家的姐姐在家。”

林钦舟浑身的血液直冲进脑子里,冰可乐也浇不灭心头的怒意,气得整个人微微发抖:“然后呢?”

李洋海这个王八蛋!

“然后我们就把两个人送去了医院,老板脸上挨了几拳,额头和嘴角都破了口子,最严重的是腰和后背,他下半身使不上力,打架的时候只能拼命撑上半身,腰就挫伤了。至于后背,是被那个神经病用小木凳砸的!”

“但我不知道他们打架的原因,老板不肯说,也不报警,从医院回来后一句都没提过这件事,我也不敢问……”

“老板身上的伤过了很久才好,尤其是腰部的挫伤,疼了有一个多月。”至今想起来小窈还觉得气不过,眼睛不知不觉红了,“林先生,您说那人是不是神经病,老板都这样了,他居然还好意思下重手……”

洗完毯子出来,看见秦越坐在院子里挖百香果,旁边放着蜂蜜和柠檬,看样子是要做果茶。林钦舟晾好毯子,走过去坐在他对面,帮他一起挖。

紫皮的百香果,又大又香,林钦舟挖着挖着就被勾起了馋虫,直接捏着勺子吃起来,秦越瞥他一眼,表情有些无奈,却没说什么。

林钦舟却注意到了他这个眼神,擒着勺子送过去:“哥,你也吃,很甜的。”

秦越表情都没变一下,无视了他。林钦舟便将勺子喂进了自己嘴里,然后起身走过去,在秦越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捧住他的脸,将那口百香果渡了过去。

“哥,甜吗?”林钦舟重新坐回去,撑着下巴问道。

秦越嘴唇紧抿着,看都不愿意看林钦舟一眼,似乎他刚刚的举动真的惹恼了他。林钦舟却并不在意,眼巴巴地继续看着他哥。

看着看着,他心思又动了。

“哥,你真好看。”

“哥,我以前有没有跟你说过,我特别喜欢你眼窝下面的这颗小黑痣。”

“你知道吗,那天你脏兮兮的进浴室,出来后就跟换了个人似的,我那时候就在想怎么有人能长那么好看啊。”

“就像小说里形容的那样,惊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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