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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琳抿了抿嘴唇,试探着道:“1000万?”

叶知夏摇摇手指。

“一个亿?”

叶知夏无声的做了个口型,装了个最大的b:“10。”

程琳差点站起来。

“姐妹,你要不带我一块玩吧。”

程琳这两年一路高歌猛进,虽然身价不止这些了,可看她这么轻飘飘的样子,好像这笔钱跟洒洒水一样容易。

是不是有点欺负人了?

“只是运气好,这里头玩不好可是照本培的。”

程琳只翻白眼:“少来这套,我看你都闲出屁来了,又数你能赚。啧,到底是动脑筋的,就是比咱动苦力的能赚。”

“傻人有傻福吧。”叶知夏含笑眯着眼睛,被烫头机器熏得有些昏昏欲睡。

这玩意是挺消磨时间的。

转眼进入了十一月份,杜斌那边新报表就送过来了。

已经开始营业的牧场,几乎每个月的盈利都在翻倍。后续可能会因为冬天而限制发展,但大的订单一个接一个签下来,前景十分可观。

叶知夏想了又想,打电话给了李明珠。

她最近一年几乎没从剧组里出来过,自打上过央视以后,片约接连不断,几乎都是女主角。

她也是一炮而红,几乎是内地当前最炙手可热的女明星之一。

其代言费自然也水涨船高。

甚至于受到了港台追星文化的影响,差不多热度的明星,去年代言费和今年的代言费,可能都翻了几番。

但叶知夏邀请李明珠的时候,她开价却约等于无。

但叶知夏主动给她提到了最顶级的规格,但要一口气签下二十年的约。

签约之后,李明珠第一次主动提出了想邀请叶知夏吃一顿饭。

从前二者不熟,而且一定程度上,李明珠是自卑的。

但在娱乐圈见识过了声色犬马后,她打拼了自己的一方地盘,也就有勇气站在叶知夏面前了。

叶知夏欣然应允。

平心而论,抛开她身后可能面临的风险的话,叶知夏是真的想认识这个满是传奇色彩的女人。

而且这一年观察看来,她并没有如原文那般接触那些暴雷的东西。

仅仅是推荐她当演员,就给她未来带来了这么大的转变。

说对她过去不好奇是假的。

酒店包厢里,只有他们两个人。李明珠的经纪人想要陪同,但被李明珠打发了。

两人好像有一种默契,今天的饭局,跟生意毫不相关。

“其实一直以来,我都想当面跟您道一声谢。虽然我也知道,这之前不过是举手之劳。”

叶知夏道:“我确实随手帮了不少人。但我可以告诉你一件事。其实当初我第一眼看你时候,就觉得你不是一般人。”

这话其实是半真半假。她是听见名字的那一刻才确定的。

李明珠显然特意打扮过,头发做了造型,妆容精致。身上的衣服一看就是进口的高级女装,虽然不像晚礼服那样华丽,但也肯定是在知名走秀上出现过的高定款。

无不展示着她现如今的光彩夺目。

李明珠只苦笑:“有道是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叶知夏摇头:“是金子总会发光。你之前只是明珠蒙尘。你信不信,就算没有我,你一直在哪个庄园里,你依旧会有不输于现在的成绩。”

李明珠头脑清晰的道:“我信,但我也相信,那未必是新生,也有可能是深渊。”

正是这份头脑清醒,才能造就她任何时候都立于不败之地。

叶知夏的好奇几乎达到了巅峰:“所以,方便说说吗?”

赚钱小天才 !

李明珠也确实需要一个倾诉对象。

她的过去太特殊了, 如果轻易跟外人透露,只可能会给未来挖一个坑。

而叶知夏见识过她过去的一角。

而且直觉上来说,这人值得信任。

“李明珠是我后来改的名字, 我原本叫李二妹,字面意思,家里生的第二个丫头,连正经名字都不配有。而我弟弟, 叫国栋。”

不是不会好好取名,只是没用在她身上。

叶知夏也是从村子里走出来的,实在能理解这一情况。

毕竟, 她当初怀疑一些事情,就是从自己名字过于文雅开始的。

她的村里也是有几个招娣的。

“但明珠确实是好名字。”

叶知夏形容她就用的明珠蒙尘。

李明珠笑, 参杂着些苦涩。

“这是我16岁自己改的。那年我爸让我嫁人,我长得好看, 村里有人愿意出三千块钱的彩礼。我不愿意, 就求在大城市当保安的叔叔给我介绍个工作。最后我是跟家里各种许诺赚的钱一分不留都寄回家里, 才从村里出来的。我还记得,当时我穿的是我弟穿不下的衣服,我穿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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