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那时快,方良待要再搭弓射箭,陆惟却不知哪来的力气,竟一手将公主揽起,一手执剑杀开一条血路,将公主带到院子外头,以墙遮挡方良的视线。
公主见状笑道:“看来陆郎还可以杀上三楼诛灭方良!”
她靠着墙站立,另一只手持剑横扫,又打退几个亲卫府兵近前。
两人虽然避开方良,却被困在墙角,四面都是府兵,一波接一波,仿佛杀不完。
陆惟挡在她身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他浑身浴血,却俨然亘古伫立的铜像,任凭风雨摧折天打雷劈,也绝不肯倒下。
“待会儿我帮你挡住这边的人,你以轻功突围,直接去南城!”
陆惟头也没回,声音传了过来。
流民军正在北城与官兵交战,南城是防守最薄弱的。
虽然遍体鳞伤,但陆惟的思路却很清醒。
他们所有人里,最重要的莫过于公主,只要公主还活着,哪怕他们全都死在这里,以后平反昭雪,自有说道。
至于他,陆惟深知自己情况,在受这种伤的情况下,他已经很难出去了。
他不禁暗叹,第一次有种是非成败皆为天命的感觉,谁能想到来一趟边城,当个使者,查一桩旧案,最后会是这样一个结果呢?
陆惟虽然很想活,但他不会明知不可为而非要为之,如果他也非要出去,最后结果只会连公主一起出不去。
“我走不动啦。”
身后公主居然如此回道,仿佛说笑,又像是在闲坐谈天。
“勿要任性,你只伤了一边肩膀,是可以走的!”
陆惟的声音很哑,也有一丝火气。
他全凭一口气支撑到现在,若这口气散了,人就再也起不来了。
“陆远明,这可不像说要天下大乱的你。”
公主的声音还是娇娇软软的,仿佛春日午后在满是蔷薇花的院子下面小憩的猫。
陆惟还真养过这样一只猫。
许多年前,他在乡下读书的时候,一只黄白相间的长毛猫就经常趴在墙头,尾巴一甩一甩,就像也能听懂。起初陆惟还有点稀奇,日子一久也就习惯了,还主动承担起小猫的一日三餐,小猫也理所当然成了他那里的常客。
看似骄傲不好接近的猫实际却很亲人,见了人都会主动去蹭一蹭,可也是这份亲人,让它后来遭遇灭顶之灾。
有一天陆惟醒来,却怎么找,都没有找到他的猫。最后,是在同乡纨绔子弟的脚下,发现它血迹斑斑的尸体。
自那之后,陆惟再也没有养过任何宠物,那只长毛猫早已随着时光湮没在记忆深处。
唯独此时此刻,记忆又不期然跳跃出来,零碎不成画面,偏偏陆惟发现自己其实从未忘怀。
自然,公主比那只傻傻的猫聪明狡猾百倍,说是狐狸也不为过。
可要真是狡猾的狐狸,又怎么会不肯走呢?
“乱臣贼子的下场,我非得留下来亲眼见证不可。”
公主微微喘息,但那是因为受伤,加上刚逼退了一波人,气力消耗。
单从语气而言,她甚至是带着轻快的调侃。
两人几乎是半边后背抵住墙,半边后背抵在一起,互为对方的盾,陆惟根本无法回头看清她的表情。
“今日的下场,你想好了吗?”陆惟哑声道。
若不是离得近,公主几乎听不见他在说什么。
“你不是很希望我上你的贼船吗,怎么现在反倒劝我走了?陆惟,你不仅虚伪,还口是心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