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第4/6页)

小块地,往东扩建了一栋实验楼。

这栋实验楼是陆星延以他和沈星若的名义捐的,取名星冉楼,寓意明日之星自此冉冉升起。

校园内无处不有曾经的明礼人留下的痕迹,倒也应了当初明礼每週早会都要喊的那句口号——今日我以明礼为荣,明日明礼以我为傲。

刚进学校,沈星若便给王有福打了电话。

王有福现在已经升职成了明礼的副校长,每日都会穿着整齐的衬衫和西装,偶尔还会梳个油头,很有领导风范,但他慢吞吞的语速和手捧保温杯的习惯多年不改。

给王有福打电话时,他正在开会,沈星若说不急,他们可以先随意转转。

再给阮雯和石沁打电话也不凑巧,阮雯出差听课,石沁请假去吃喜酒,都不在校。

阮雯是帝都师范毕业的,本校保研读完,孩子都有了,便跟着何思越一起回了星城,考进明礼当语文老师,她一向温柔细緻,老师这份工作做得得心应手。

石沁则是托了家里关係还有王有福的关係,进明礼做行政工作,小日子过得既清閒又舒适,她很满意。

毕业之后,当初的同学各奔东西,有的远赴海外,其实很难再重新相聚。

除石沁和阮雯的近况外,沈星若只知道何思越回星城开了一家律所,不过短短几年,在刑事辩护这一块已小有名气;

李听也不知怎的就进化成了一个女学霸,本校保研,又去国外读博,现在还在念书;

李乘帆赵朗铭难兄难弟仍旧无缝捆绑。

李乘帆经历了一次闹剧般的闪婚闪离,对像不是34d,而是家里安排的一个同传翻译,两人个性不合,结婚三个月就扯了离婚证,紧接着和家里闹了一场,现在离家出走,和赵朗铭合伙在干事业,三十来岁的年纪,好像终于对生活有了一些想要努力向上的勇气,也算是好的迹象;

还有许承洲和陈竹,一向哥俩好的两人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莫名搅和到了一起,陆星延调侃说,他俩这是千帆过尽发现还是身边人比较靠谱。

其他的,沈星若便未再有任何联繫。

其实当年一班同学的感情可以算是很好很好,毕业的时候大家还说以后要五年聚一次,十年聚一次。

那时坐在ktv里,大家一起合唱《干杯》和《笑忘歌》,还有人唱得泪流满面。

信息技术和交通高速发展的时代里,通讯变成了一件简单而又触手可及的事情,不会再有忘记一个号码就此生难以再见的遗憾,也不会有想见却因距离遥远而见不到的人。

可大约就是因为太过简单,大家都觉得以后总有机会,所以时光不会再退回青葱岁月,分道扬镳的人,也很难沿着离开时的路,走回原点。

这样一想,仍在身边的人,便显得更为弥足珍贵-

很快又要到一年一度的高考,他们曾经呆过的高三教学楼又挂起了许多横幅,远远看着,也能感受到其间争分夺秒的紧张气氛。

操场上有高一高二的男生运着篮球,他们青春焕发,笑容张扬,阳光都被映衬得明媚喧嚣。

沈星若边走边看,忽然不自觉地翘了下唇角。

一眨眼,竟然已经过去十多年了,可她还记得陆星延当初在篮球场上挥洒汗水的样子。

少年意气,总是不可一世。

陆小乖骑在陆星延肩头,看人打篮球看得起劲,时不时拍一拍小巴掌,还不忘夸夸他爹,「没有爸爸打得好!」

陆星延听了自然是得瑟的,还朝沈星若挑了挑眉,「听见没?」

沈星若懒得理他,径直把陆小乖抱下来,捏着小脸故作严肃地问道:「陆小乖,你从哪学的溜鬚拍马?」

陆小乖笑得眼睛都弯成了月牙,声音脆脆的,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大声道:「报告妈妈,我是和爸爸学的!」

「陆小乖你胡说八道什么,爸爸怎么就溜鬚拍马了?」

陆星延揉着他脑袋,脑袋微偏,笑出了声。

陆小乖还挺理直气壮,「你每天都对妈妈溜鬚拍马!今天出门的时候你还拍马屁,说妈妈就算穿一个塑料袋出门都特别好看!哪有人穿塑料袋会好看的!」

「……」

陆星延一时竟无法反驳,只得从沈星若手里再次将陆小乖夺过来,打横抱着打他屁股。

陆小乖简直就是个戏精捧场王,不需要任何准备就能无缝衔接投入到每一场戏份,他爹轻轻打他两下,他就配合地「啊啊啊」大叫,嘴里还嚷嚷着什么「父王饶命,母后快救救我!」

沈星若看着父子俩每天都要上演的幼稚戏码,脑仁隐隐作痛-

带着小乖宝在明礼逛了半个多小时,王有福才捧着他的保温杯颠颠儿跑来。

见到朋友圈里看到多次的小乖宝本尊,王有福眼睛都笑得瞇成了一条缝,忙往他小口袋里塞红包。

小乖宝记着陆星延教的,一口一个「校长爷爷」,喊得特别顺溜,王有福三两下便被哄得找不着北。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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