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人员太多,仅公诉方念起诉被告的起方书念了一个多钟才到最后一条,公诉方给黄支昌的最后一条罪名是叛国罪。
旁听群众听到最后一条说黄支昌出卖国家利益,与什么什么组织非法交易,都惊呆了。
黄支昌在听到公诉方指控他叛国时,情绪激动,几次想站起来又被按压着坐下去,他不停的喊冤。
主审法官给与严厉警告,如果被告嫌疑犯不遵守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将驱逐处理。
黄支昌也怕被带下去之后,因自己不在场,曾经的利益团伙将罪名全推给他要他一人承担,不甘的闭上了嘴巴。
与黄支昌狼狈为奸的利益团伙,在听到公诉方所列最后一条罪名时,腿都软了,幸而犯罪嫌疑人也全是坐着的,没人发现他们的紧张与惊恐。
公诉方陈述文,是被告的委托律师们陈述,即是针对公诉方指控被告的某条罪名进行辩驳,陈述事实、证据。
公诉方准备充足,证据齐全,被告的委托律师也知其案之重大,与被告与被告家属都做过多次沟通,也坦言根本不存在逆转的可能,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争取求个坦白从宽后的宽大处理。
因为不能明知犯罪嫌疑人所犯罪是事实还枉顾法律的公正颠倒黑白,被告委托律师陈述时对于某些罪名不辩驳。
因为犯罪嫌疑人多,被告委托委师人数多,一个接一个的为自己的委托人陈述,一共也花费了一个多钟。
公诉方与被告委托委师们陈述之后,法庭调查,接着审理,先审理黄支昌与黄家人拐卖儿童一个环节。
公诉方举证被告人犯罪的证据,被告委托人一一质证,双方互相举据辩驳。
辩答时,被黄家人收买直接拐走乐雅的张大奶奶和陈武作为人证和从犯被带上法家证人席。
陈武张大奶奶被抓的当天就带回了拾市,两人进了局子,根本没敢隐瞒,将自己做的事一五一十的全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