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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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能消几番风雨?匆匆春又归去。惜春长怕花开早,何况落红无数。”

欧阳小枝在操场上走了几步,回头对跟着她的女学生说。不到两个月后就要高考了,眼前的高三女生,总让她回想起自己的十八岁,尽管没人能猜出她的年龄。

“老师,你为什么喜欢这首辛弃疾的词?”

“春末夏初,是最适合死亡的季节。”

她的脖子上系着条紫色丝巾,迎风吹起满头长发,几根发丝蒙在脸上,被迫露出迷离眼神。

开春不久,欧阳小枝完成了一年的支教任务,告别南方小城与山寨里的苗族孩子,回到这座大城市。她被分配到市区的一所中学,担任高中语文老师,临时顶替带起了高考文科班。

“申敏同学,你干吗总是跟着我?”

“老师,你是个很特别的人。”

这个小女生对她尤感兴趣,大概到了思春伤逝的年纪,对欧阳老师如女神般崇拜。

“呵,每个人都这么说啊,无论男女。”

申敏提出了一个大胆的问题:“老师,你为什么一直不结婚?”

“那么多年以来,心里始终有一个喜欢的人,但他无法娶我为妻。”

“难道他是有夫之妇?”

现在的女孩真是早熟啊,小枝苦笑一声:“因为——他早已经死了。”

高三女生也面色凝重下来:“我也有喜欢的人,但他也不能跟我在一起,因为他说自己是个幽灵。”

欧阳小枝咬着耳朵说:“别相信男生的话!快回自习教室去吧。”

目送春天里小女生窈窕的背影,她捡起花坛边凋落的花瓣,顾影自怜地放到嘴边吹起,看着花瓣被湿润的风卷走,莫名伤感起来。

她没有再与司望见过面,就连一通电话都没打过——他还不知道小枝回来了。

唯一担心的是,会不会哪天在街上跟他偶遇?

小枝也没有回过南明高中,有两次要经过南明路,也是特意绕远路避开。

下午四点,她穿着一身职业装离开学校,坐地铁来到市中心的老街区,路边有各种小店与餐厅,到了晚上尤其热闹,都是附近居民来购物与吃饭。

来到一家沙县小吃门口,招牌与门面还算干净,尚未到晚间饭点,几个伙计在聊天打牌,她坐进去点了碗云吞。

为她把云吞端上桌的,是个瘦高个的小伙子,欧阳小枝把钱放到桌上说:“不忙的话,坐下来聊聊吧。”

对方愣了一下,双颊害羞地绯红,坐下说:“姑姑,原来是你啊。”

“在这里的生活还习惯吗?”

“不错吧。”

男孩看起来不到二十岁,额头上有道青色印子。他穿着普通的夹克,头发被厨房熏得油腻,气色与精神都还不错,只是表情古怪,似乎有许多要说的话,临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喂!你的漂亮姑姑又来了啊!”有个厨子开他玩笑,拍着他肩膀走过去,“他很喜欢这里,每天干活都很开心,也不知哪来的劲道。”

“继宗,真为你感到高兴啊。”

他害羞地搔搔头:“除了每个月两千块工钱有些少,其余都挺开心的,这些家伙对我很好,我想要再干一两年,就自己挣钱开个小店。”

“太好了,需要帮助的话,到时候姑姑可以借给你点钱,或者算我投资入伙也行!不过,我当老师的工资不高,最多只能出一万块哦。”

“嘿嘿!”

路继宗傻笑了一下,牙齿都露了出来,像个阳光的大男孩,已跟几个月前判若两人。那时他整天打游戏,动不动在街上跟人打架,身边也找不到一个朋友,回到家跟妈妈也说不上半句话,看陌生人的眼神,就像即将被执行死刑的杀人犯。

在南方小城的一年间,欧阳小枝希望通过接近这个少年发现路中岳的蛛丝马迹——假如那个通缉犯还活着的话,眼前这个有着青色胎记的孩子,将是他唯一值得眷恋的人。

事实上她有种感觉,路中岳就在附近徘徊,或许就在某个黑夜的角落里,这使她每次回苗寨的路上都格外小心,包里必须藏一支防狼喷雾剂。

那个人就像鬼魂,从未在她的眼前出现过。

终于,一个多月前,她把路中岳的儿子带出了小城。也是这孩子几次恳求的结果,他再不愿留在这令人窒息的环境中了,他也知道每天混在网吧打游戏等于慢性自杀,他做梦都想再去那遥远的大都市,即便明知要为此而付出代价。他的妈妈也知道留不住他,就把儿子托付给了欧阳小枝——路中岳的“表妹”,孩子的“表姑”。

路继宗第一次离开小城,紧张而兴奋地坐上汽车再转火车,辗转十几个钟头才抵达这里。小枝替他找到这家沙县小吃的工作,老板是个忠厚的福建人,替他解决了住宿问题。虽然,只能透过狭窄的窗户,望着摩天楼的玻璃幕墙。

他迅速更换了手机号码,再也没有与妈妈联系过。他还特意关照小枝,如果妈妈再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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