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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早就跟商行提出了辞工,并且商行已经应允,结果就在最后这段时间,商行强令他每天都要加班加点的劳作,要从辰时一直干到三更,且不算加点工钱。
他觉得自己有拒绝加班的权利,就跟商行说明了自己的意思,没有依照管事的意思行事。至于由此带来的巨大损失,纯属子虚乌有,是商行的一面之词。
之前县衙几次断案,都是断的陈青不用赔偿。
而现在商行揪着案子不放,每回都炮制一些不存在的证据,证明他的罪行,导致他隔三差五就要到县衙听审,已经没法正常挣钱养家,本来已经打算离开燕平的他,要一直留在这里吃老本,损失着实不小。
陈青的话说完后,商行管事勃然大怒。
他跳着脚指着陈青的鼻子怒骂,说他忘恩负义狼心狗肺,商行培养他重用他,让他成为了骨干师傅,对他有莫大恩德,无异于再生父母。
而他端了商行的饭碗这么久,在商行这里挣了那么多银子,居然毫无廉耻,一点也不顾念商行的大恩,还蓄意谋害商行,简直应该被流放三千里。
说到最后,商行管事向蒋飞燕道出了事情“原委”。
在他的说法中,陈青之所以辞工,就是因为达不到继续在商行做事的要求,即将被商行辞退——陈青主动提出这件事,不过是想保留颜面而已,但内心里已经十分仇恨商行。
这回商行的紧急货单,让陈青看到了要挟商行的机会。
他之所以不加班做事,就是想逼迫商行继续雇佣他,跟他签订新的雇佣协议。但商行不会用不中用的人,所以没有让陈青得逞。
陈青见要挟商行的目的没达到,就起了报复心,执意不肯加班,导致商行亏损了一万金。
所以,陈青一定要赔偿商行的损失不可!
况且,商行也没有要陈青赔偿全部损失,就是让他赔偿五千两银子而已,可谓是以德报怨,非常仁义了。
管事的话得到了陈青强有力的反驳:他没有要挟商行跟他签订新的雇佣协议,如果有,他一定要提出这件事才行,但他并没有提出。
不仅如此,他还把燕平的房子都卖了,就等着离开燕平回老家了。
商行之所以一定要他在那段时间加班加点,不过是想趁他离开之前,榨掉他的每一份劳力,让他尽可能为商行创造更多收益!
管事冷笑不迭,全盘否认。
而后,他还说他有商行的人证,可以证明陈青就是想要挟商行。
很快,这个商行人到了公堂,是另一名管事,他说陈青跟他提出过要签订新的雇佣协议,否则就不加班的事。
案子审到这里,公堂外已经围满了人,里三层外三层,一眼看不到尽头。而在衙门外,还有更多人正赶向这里。
很显然,陈青的案子拖了几十天,已经在燕平传开,很多人都想来亲眼看看,普通被雇佣者跟大商行雇佣者之间的交锋,到底谁能获得胜利。
更直白些说,燕平的平民百姓想要看看,大晋的官府到底会不会为他们做主。
他们要通过这件事弄清楚,在往后的雇佣者与被雇佣者的争斗中,到底是谁有道理谁赢,还是谁是强者,谁的势力大谁赢。
如今的燕平,“躺平”风潮已经不小,那些正在躺平亦或者是想躺平的人,都想看看陈青这个躺平前辈,到底有没有争取自己想要的生活的资格。
明眼人都已经意识到,这件案子看似简单,意义绝不普通。
如果陈青连依照皇朝律法不加班的资格都已没有,商行可以说什么就是什么,肆意颠倒黑背混淆是非,而官府也不作为,不为民做主,还官商勾结,那么他们不加班的权利,恐怕都会成为一个笑话。
往小了说,这关系着他们以后的每日劳作时间。
往大了说,这关系着他们往后是可以做人,还是只能做牲口。
“大人,前些时日县令审案的时候,已经当众审问出了此人是信口雌黄,如今他还出现在公堂上继续作证,草民不服!”陈青神色悲切。
县令寒门出身,是个清官,这是陈青通过自身经历确认了的事。只可惜,对方只是个县令,权力有限,现在已经无法决定这个案子。
一些围观的百姓,认出了那个后来的管事,纷纷嚷嚷对方不配作证。而原先的管事并不惊慌,又说还有别的人,也听过陈青向商行提要求,可以作证。
于是,围观者无不大骂管事无耻,大骂南山商行无耻。
如果真是人证,早就一并出来做证了,哪里会折一个就新冒出一个?不消说,所谓的证人都是被南山商行威逼利诱收买了,来做伪证的。
之前案子还在县衙的时候,南山商行就是通过类似的方式,一次次拿出所谓的新证据,递交状纸鸣冤鼓,请求重新审理案子,让陈青疲于应对、苦不堪言。
南山商行多大的财力物力人力,要累死玩死陈青一个人,还不是轻轻松松?
商行的这个意图,围观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