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末准备好一切。”
巴克斯特妈妈向那件包着纸的黑色羊驼呢衣服瞥了一眼。
“今天晚上你们大概不回来了吧?”
“不是‘大概’。那老熊已比我们先走了一夜的路。也许,明天晚上也不回来。也许,要过上整整一礼拜。”
她的声音哽咽了。
她有气无力地说:“埃士拉,——明儿是圣诞前夕啊!”
“我没有办法。我要跟着新的足迹追去,我一定要追上它。”
他站起来,系着他的腰带。他的眼光落到他妻子忧愁的脸上,他也抿紧了嘴巴。
“明儿是圣诞节前夕吗?裘弟他妈,你趁着白天把车子赶到河边,就不会害怕了,这样你愿意吗?”
“不,白天不去。”
“那末,要是我们无法及时赶回来,你就套上马自己去。我们如果有机会,一定赶回来参加圣礼。你出去前先挤好牛奶。要是我们还是没有赶回来,你就只好在第三天早晨回家来挤牛奶。这已是我力所能及的最好安排了。”
她眼泪汪汪,但是毫无异议地出去,把食物装进了背包。裘弟在等候机会。当她到熏房里去给贝尼取肉时,他就从木桶中偷偷舀了一夸脱玉米粉,藏在自己那只用小豹皮制成的背包里,准备给小旗当饲料。他是初次使用这只背包。他抚摩着它。它虽然不如他送给老大夫的那只白浣熊皮背包那么柔软。但那蓝色与白色的斑点,使它显得几乎跟那一只同样的漂亮。巴克斯特妈妈拿来肉,完成了准备工作。裘弟犹豫不决地站在那儿。他曾急切地盼望到河边去参加圣诞节的圣礼。现在他却要失去机会了。他妈一定高兴他留下,要是他这么干,一定会被认为是光荣的,无私的。贝尼已经背上背包,拿起了枪。一霎时,裘弟觉得他决不愿留下来过世界上的一切佳节了,因为他们是出发去杀死老缺趾啊!于是,他也将小背包压到他那穿上了温暖呢外套的肩背上,拿起他的枪,怀着轻松的心情,跟在他爸爸后面走出去。
他们一直向北,循着足迹去找老熊在前一天晚上使他们迷失足迹的地方。小旗突然钻进矮树丛,裘弟打起了尖厉的唿哨。
“打猎是男子汉的事业,是不是,爸?即使是圣诞节也要去!”
“当然是男子汉的事业。”
足迹依旧相当新鲜,使裘利亚可以毫不困难地、毫不停顿地继续追踪。足迹把他们引到他们昨天离开的地点东面不远的地方,然后突然向北拐了个大弯。
“我们昨晚不去跟踪它,其实也不碍事。”贝尼说。“它显然上另一个地区去了。”
那足迹又向西朝霍布金斯草原伸展,然后转入潮湿的沼泽地。追踪是困难的。老裘利亚泼拉拉地跳到水里,不时地舐着水,好似在尝那老熊的气味。它跟以前一样,又用它的长鼻子嗅着灯芯草,茫然地注视着,似乎在决定哪一面曾被那有恶臭的熊毛擦过,然后,它又继续前进。有时候,它会完全嗅不到任何气味。贝尼就会退回到坚实的地方,沿着沼泽边缘,去察看那臃肿多节的巨掌印痕出来的地点。要是他在裘利亚发现之前找到了它,他就吹起打猎号角,叫裘利亚来嗅。
“它刚从这儿过去,亲爱的!刚刚过去!追上它!”
列泼迈动短腿,紧跟着贝尼。小旗呢,却是到处都要去。
裘弟急切地问:“小旗会妨碍我们吗,爸?”
“一点也不会。一头熊在下风闻到它会理也不理,更不要说是绕个圈子来吃它了。”
不管贝尼的心情是怎样的冷酷,这次打猎似乎又出现了以前那种乐趣。天色既晴朗,空气又清新。贝尼拍拍裘弟的背,说:
“这不是比圣诞节的玩具娃娃更有意思吗,是不是?”
“我正是这样想。”
正午,冷冰冰的食物吃起来比过去好多顿热气腾腾的午餐味道还好。他们坐在暖洋洋的灿烂阳光下进餐,休息。他们热得解开了短外套。当他们站起来出发时,背包一下子显得沉重了,但过了一会儿,他们又觉得习惯起来。有这么一段时间,他们觉得老缺趾似乎想绕一个大圈子回到福列斯特岛地或是巴克斯特岛地去,或者是径直穿过丛莽到沃克拉瓦哈河畔新的觅食处去。
“既然福列斯特家的公猪伤了它,”贝尼说。“它自然不会不介意的。”
但到了下午,那巨大的足印又毫无理由地折回去,向东进人了沼泽。追踪变得相当艰苦。
“我想起来了,去年春天,我和你曾经跟着它一直穿过裘尼泊溪旁的沼泽。”贝尼说。
傍晚时,据贝尼说,他们已来到离咸水溪下游不远的地方。老裘利亚突然吠叫起来。
“它竟在这么一个地方歇脚!”
裘利亚向前冲过去。贝尼也拔腿就跑。
“它快追上它了!”
前面传来一阵克喇喇的挤压声,就像风暴刮过了那稠密的矮树丛。
“咬住它,好姑娘!拖住它!好啊!咬住它!好啊!”
那老熊以令人难以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