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节 (第1/3页)

玛雅道:“建造这条公路的初衷就是让人类不需要绕过类天山。你再看这山脉绵延不绝,在目视范围内找不到任何缺口。”

“这个计划对我来说比较艰苦!”

“你都预估了每天只走20公里,怎么也谈不上不上艰苦吧?”

林雾:“或者我们可以做雪橇,让幻影转职为祥子?”

玛雅道:“步行的目的是探查公路,马匹不具备这样的能力。我会将不需要的武器全部拆解,制作出两把工兵铲。每一百米挖一次雪地,以避免我们偏离公路。就算每天只走20公里,10天也能走200公里。再多一些,15天走300公里,我不相信还离不开这片雪原。你想想我们在幻想市雨林的遭遇,我认为这里的条件要比雨林强百倍。”

“嗯……”

“还有什么问题?”

“没有。”就是单纯的不想走路。

玛雅道:“好,扎营两天,大后天出发。”

……

附近十公里内只有三棵树,不过都是大树,它们在平坦的草地上有着启明星的作用。想来在人类社会中,这三棵大树必然是重点保护对象。现在它们只能被当作劈柴。

兔子在本地已经泛滥成灾,它跑不过林雾,也跑不过小歪,没事还希望玩捕兽夹。林雾有一半的时间在剥皮割肉。不过距离猎人第三个技能的2000只哺乳动物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以每只兔子获取05公斤可食用肉来说,2000只就是1吨。此外,小歪捕获的猎物不算在林雾头上。

两天扎营时间,林玛收集了以食物和柴火为主的270公斤物资。沙暴很好说话,两个大皮袋挂上去它没有任何意见。幻影则比较矫情,拒绝自己成为驮马。林雾威逼利诱,好说歹说,也不知道幻影有没有听懂,最后还是让林雾放上了马袋。

马袋就是一个大袋子,是系统承认的袋子,在马身左右各挂一个,再用绳索固定,两匹马就转行为驮马。给幻影上马袋时,小歪在一边看的兴高采烈,跳来跳去,林雾琢磨着是不是也给它来两个小袋子。

到达类天山第四天早上,林雾拆除了除宿舍之外的其他所有建筑,再下达收帐篷指令。林雾和玛雅坐在帐篷外的牧草上,吃着熏肉,感受着清晨太阳的清爽。

玛雅道:“你说的没错,接下去这段路会很艰苦。”

林雾:“那你此前反驳我?”

玛雅:“因为你是为了扯皮而扯皮。”

“呵呵。”林雾看着天边,道:“从科技市一路走下来所经历的一切,肯定会成为我人生难忘的记忆。如果没有艰难险阻,没有危险,没遇见任何人,这一趟的旅途没有任何意义。当然,如果有选择,我还是愿意在暗影混吃等死。”

上77号公路的第14天,距离左县还有一千公里,林玛两人步行牵马进入了高海拔雪原。此时林雾发现幻影性格出现了一些变化,它竟然能容许小歪单独趴在它的背上。

玛雅和林雾打扮的如同盲僧,他们眼睛上捆了一块黑色布条,用于抵抗雪地紫外线反射对眼睛的伤害,也就是俗称的雪盲。

每走一两百米,玛雅就会叫停,两人一左一右用工兵铲挖地面的积雪。积雪并不厚,几铲子就见底。他们通过这个办法确认路面的位置,不停的修正前进方向,以保证自己始终行走在公路上。

下午六点扎营,当天累积行进25公里。晚上九点帐篷打开后,被冻成孙子的两人终于感受到了温暖。收帐篷时提供篝火,但打开帐篷时并不提供篝火。

此时帐篷外零下5度,帐篷内的温度为10度,篝火边当然更温暖。两人抱起宿舍上配套的被褥在篝火边铺床,裹上被子,吃着肉干。别说,感觉还是挺惬意的。

但是好景不长,一声狼嚎打破了宁静。

玛雅立刻坐起来:“狼能在零下55度生存。”

“我来搞定吧。”林雾出帐篷,把幻影和沙暴牵进来,放置在篝火的一边。开玩笑,这不是轮船基地,这可是大帐篷。顺便林雾在帐篷入口扔了三个捕兽夹,你不来就算了,来了就得把肉和皮毛都贡献出来。

林雾最不怕就是在基地内打架,耐力充沛到爆炸,风刺一刀一个准。加上玛雅的刀法和猎犬小歪,即使不动枪,对方不来上几十匹狼,根本没有机会拿下帐篷。动枪就更没意思,一枪一个,无限锁头。

反观玛雅还是有些不放心,她戴上夜视仪,小心避开捕兽夹出门查看,看不见狼群的踪迹。原地等待许久,也没有再听见狼嚎之声。或许是曙光慈悲,不想发生一场单方面的送肉时间。

虽然没有找到狼群,但是玛雅却看见了神奇的东西:丧尸。

理论上来说,附近没有城镇,没有村庄,荒山野岭是不可能出现丧尸。锯木厂附近的山林会刷丧尸,那也是因为那里曾经有人类活动的踪迹。

“林雾。”

很不情愿的林雾裹着被子,走到帐篷口收起捕兽夹,以免跟屁虫遭殃。一出帐篷,一股寒气带着细雪袭来,林雾瞬间感觉整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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