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节 (第2/3页)

么林玛他们要回家,因为暗影对林玛来说是一个共患难,同富贵,一路一起走来的温暖大家庭。他们听林雾说故事时颇有些心动,但是在林雾介绍每位成员后,他们又发现自己和暗影成员相差甚远。他们掌握的更多是生存技能,而暗影掌握的更多是战斗技能。

红衣招呼大家下去吃晚饭。林雾不禁疑惑询问道:“为什么晴朗有营养学,煮饭的却是红衣?”这不等同浪费25%的食物吗?

水花叹气:“有分量有营养,但就是不好吃。”

林雾道:“可以建一个厨房。”

很快林雾发现自己的想法是错误的。红衣的烹饪水平非常高,她烤的肉恰到好处,调制的蘸酱让每一种肉类添加了独特的风味。就连玛雅也不禁连声惊叹,作为一个见过世面的人,玛雅知道红衣厨艺水平很高,绝非普通的警察。

红衣解释道:“我父母都是名厨,在本地小有名气,在全球也有那么一点点的知名度。”

林雾边吃羊肉边好奇问:“那你为什么当警察?”

红衣回答:“一个家庭有两个厨师还不够吃吗?我不是厨师,我父母就会想办法让我吃到满意,否则对不起他们名厨的招牌。如果我是厨师,我父母会说:自己做去。嘻嘻,我弟弟就是这个待遇。”

“这倒是非常巧。”林雾道:“暗影基地也有一名烹饪高手,也是一名女警,她叫棉花。”

红衣惊讶问:“棉花?话非常少的刑警棉花?”

林雾反问:“你们认识?”

红衣连连点头,语气颇为激动:“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她曾经卧底在我父亲身边,卧底任务结束后,我爸爸请她到家里吃饭,我们也因此认识。虽然认识的时间不长,但可能因为职业的缘故,我们的关系很好。”

晴朗一边道:“你爱说,她爱听,你们很搭。”

红衣再连连点头:“是,没错。我们在一起时,基本都是我在说,她在听,偶尔回一句话。不过她总能在最适合的时候给我送上一张纸巾,或者是一个拥抱。嘿嘿,她的话真的很少,煮饭时我就站在一边指挥,她就闷声按照我的要求做。不过我们是朋友,很好的好朋友,不是晴朗你和水花这样的情侣关系……”

红衣自顾自的回忆着一年半时间来她和棉花之间的故事。可以看出红衣的话比较多,同时思维很细腻,她能记住摘花这种小事,也能记得棉花打坏自己最喜欢杯子这样的坏事,还能详细的描述和棉花吵架起因,过程与结果。

半餐的晚饭就在红衣的回忆故事中渡过。水花半开玩笑问红衣,有没有和林玛去暗影的打算。心直口快的红衣回答,等他们回到暗影,估计也没剩下多少游戏时间。她们是好朋友,不是情侣,没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

红衣反过来劝说林玛:“虽然不知道远近,但我想你们回家之路一定非常坎坷和艰难。不如考虑留在这里,一年之后暗影的朋友仍旧是朋友。”

林雾抱歉道:“谢谢你的好意,但我们得回家。”有一个理由不能说,相比暗影的现代生活,夜月还处于蛮荒时代。

红衣不再说什么,道:“明天我带你们去碰碰运气,看能不能遇见野马群。不过野马群只会出现在水土肥沃的草原,水土肥沃的草原自然有很多猛兽出没。”

林雾认真问:“有黑熊吗?”

玛雅一口羊肉汤喷出来。林雾哀怨眼神看玛雅,玛雅接过水花递过来的纸巾,示意红衣继续说。

红衣道:“我们没见过黑熊,只见过狮子和狼。”红衣说的地方叫北上湖草原,也叫野马草原。顺着环湖路走40公里左右可到达。草原连接到一小片山脉,山脉名为北上山脉,是北上镇唯一一片山脉,树木稀少。

曾经有玩家在野马草原定居,但在进入硬核模式后,玩家屡屡被野兽袭击,最终撤离草原不知去向。野马草原的危险并非只有野兽,草原中有一条小溪,一个放牧农场就在小溪边。如今的放牧农场已经被血心占据。血雾覆盖30%的草原面积。

由于丧尸和动物之间存在友好相处的法则,因此野马草原对玩家来说等同危险加倍。

野马草原

听说去野马草原要四十公里,林雾当即打退堂鼓:“这么远?我们当天赶不回来吧?”

“不一定要回来的。草原有水有食物,也有很多可燃物,我们可以在外野营一周,直到抓到野马。”红衣补充道:“只要点上一堆火,就不会受到野兽的侵袭。”对她来说,野营已经习以为常。

水花在一边道:“除非遇见犀牛。”

晴朗解释:“犀牛会踩灭篝火,所以在夜间需要轮值守夜。”

红衣点头:“危险肯定有,不过我知道一个非常好的扎营点。水花,我们是露营了三天最终才抓获追风的吧?”

“没错。”

晴朗有些担忧,提醒道:“红衣,应该和他们说清楚危险。”

红衣说明:“除了丧尸和猛兽之外,驯马也是非常危险的工作。据说北上镇最少有20名玩家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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